一、服務對象
人事檔案托管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動人員。
二、辦理條件
1.人事檔案存放于市人才交流中心;
2.檔案轉往地為具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機構;
3.個人提出人事檔案轉出申請。
三、所需資料
1.有效身份證原件;
2.有效《調檔函》原件(省內各級人才服務機構之外檔案轉遞提供);
3.單位委托存檔人員,須提供委托單位同意檔案轉出及辭職、辭聘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。
4.委托他人辦理的,須提供委托人及存檔人員身份證復印件,并出具由存檔人員加蓋手印的委托書。
四、辦理程序
1.線上辦理:登錄http://119.6.84.89:8086/(四川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公共服務平臺),在首頁“服務項目”下“流動人員人事檔案”的“檔案轉接”模塊填寫網上申請,根據系統提示上傳所需材料。
(1)檔案轉往省內各級人才服務機構的,由檔案轉入機構網上審核提交材料并開具電子版《調檔案》函后,檔案轉出機構在收到申請后1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理。
(2)檔案轉往省內各級人才服務機構之外的,申請人網上提交轉檔申請,檔案轉出機構收到申請后1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理轉檔手續。
2.現場辦理: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辦理轉檔手續。
辦理完結后的檔案,由檔案轉出機構通過機要交通轉遞至檔案接收機構。